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6-10-13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为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助力用人单位引进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通知(教学函〔2026〕563号)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全校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高校对接

项目申请阶段(2026年9月至11月),由用人单位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注册认证,参考项目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报需求,经各分行业就指委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

请各学院认真研读相关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项目的意义和目标,围绕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六类专项,立足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结合学科优势、学院特色和专业特点,通过平台“项目公布”栏目查看用人单位项目需求,根据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高校对接阶段为2026年12月至2027年2月,各学院组织动员有意愿参与项目合作的院系辅导员、专职就业教师、专业课教师等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对接申请。用人单位根据高校提交的对接申请组织开展论证评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与对应高校项目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

二、审核立项

高校拟立项合作的项目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高校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通过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在平台公布立项名单。审核立项阶段为2027年3月至5月。

三、项目实施与结题验收

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投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相关资源支持情况将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高校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合作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照协议要求,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高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及相关任务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高校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动态公布结项名单。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紧抓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机遇,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联系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五、联系人

姚颉 0371-86601151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1).pdf

2.高校项目申报用户账号创建事宜说明.pdf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