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6-09-14   浏览次数: 223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省联合实验室”)建设的管理,提升省联合实验室建设成效,根据《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豫科〔2023〕111号)的相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省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范围

2011年至2017年间建设的省联合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考核流程

(一)评估考核分会议评审、现场考察两个环节。重点对省联合实验室的国际科技合作资源汇聚能力、科技合作研发与产出能力、国际科技合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科研投入与经费保障、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

(二)会议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并打分。

(三)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由会评专家提出考察建议,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及质询情况。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各相关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 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相关单位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2026年9月29日18:00。

(二)纸质材料受理。线上填报后,从系统中导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合作协议须提交扫描件)需用A4 纸正反印刷胶装成一册,加盖依托单位、组织推荐部门公章后报送(以上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纸质材料10月1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311。

(三)材料审核。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中外文文本均需提供),省联合实验室主任在职证明,项目合同书、立项通知书(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等),奖励证书,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佐证材料,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相关文(信)件,联合实验室规章制度,其他支撑材料。

(二)评估考核周期为三年,非与备案合作方签订的科技合作协议、非近三年内建设成果、非本联合实验室团队成员取得或与本联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不相符的成果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报送材料多处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受理。

五、评估考核结果应用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省联合实验室予以经费支持;评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联合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将取消省联合实验室资格;不参加评估考核或中途退出评估考核的,材料存在虚假填报等违规问题,不再列入省联合实验室序列。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李菡菲86608270

科技厅: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0371—6368182386239818

技术咨询: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考核名单.docx




科技处

2026年9月14日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