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6-04-14   浏览次数: 41

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健全实验项目评估与管控,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保障教学科研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项目信息登记

(一)各学院(中心)须严格执行实验项目准入制度,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安全保障条件须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经归口部门立项审核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中将现有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进行登记,并确保风险辨识清晰、防护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充分,完成人员安全培训。

(三)实验项目经实验室负责人、学院(中心)审核确认并纳入我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后,方可在对应实验室开展实验。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全面完成本实验室安全风险辨识,在系统中做好危险源上报与安全信息牌设定,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应急预案完备可行。同时组织实验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明晰风险、预案、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依规开展实验。

三、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钢瓶系统仓库库存初始化登记

各实验室须对现有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完成系统库存初始化登记,并持续规范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前期已通过纸质登记采购的管控化学品,为保证纸质材料闭环管理,不再进行系统库存初始化登记。

四、实验室基础信息完善与设备认领

各学院(中心)须尽快督促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模块信息完善,补齐学科、平台、实验室类型、简介、制度、流程、预案、照片等内容。同时完成现有设备认领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责任到人。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专人负责,并于424日前完成完成本单位相关系统模块填报与信息完善工作,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操作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李燕燕   联系电话:8660829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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