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24-04-21   浏览次数: 59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 号),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方向明晰。高校和企业需签订有效期3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

2.研发团队稳定,已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

3.科研设施完善,团队成员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高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高校与企业需依托研发中心已开展实质性的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指标可参照《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见附件1)标准。

(二)推荐数量

学校推荐申报名额5个,由前期已建设并报送至教育厅的55个校企研发中心择优推荐,名单见附件2

(三)推荐方式

1.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校企研发中心,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42312点前将预报名表(附件3)发至科技处产业科邮箱:cyk@zzuli.edu.cn。申报大纲及要求见附件4申请材料和附件电子版请于42417:00前报送至科技处产业科,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产业科邮箱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开展后续的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422800系统正式开放,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425日前填报完毕提交审核。

(四)评审和结果公布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校企研发中心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经综合平衡、统筹研究后,确定并公布认定名单,并对认定的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采取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30万至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65669691274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2. 科技处

联系人:庞炳阳、李玉

联系电话:86608268

邮箱:cyk@zzuli.edu.cn


附件1:《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pdf

附件2:郑州轻工业大学校企共建研发中心.xlsx

附件3: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预报名表.xlsx

附件4: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报大纲.doc

 



图说轻工大

热点新闻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