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4-09-20   浏览次数: 10

各单位(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84号)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校内遴选并择优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教育行业“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聚焦“人工智能+教育”管理改革、智慧校园与未来学习空间的构建、虚拟仿真实验室与远程实验、学情监测与智能评估、智能教育资源的个性化推荐、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终身学习平台建设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二、申报要求

()申报选题。项目申报原则上在《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中选题(附件2),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不能涉及网络、算力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教育信息化类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项目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应不超过2年,即应于202610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管理

()项目数量及经费。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量。每个立项项目将根据申报建设周期,分年度下达引导经费引导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申报单位应承诺在建设周期内配套其余预算经费,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项目验收。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验和结项验收。1年期项目应于202510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2年期项目应于 20251031日前完成中期验收,2026103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中期验收不合格且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项目,将终止下一年度资金支持。项目验收不合格或被终止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信息化专项项目。

四、报送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立项要求,于2024923日(周一)17:00前将申报书及活页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yjs@zzuli.edu.cn,文件夹命名为“XX部门+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石月凤    联系电话:0371-86608611


附件1: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9月25日前).pdf

附件2: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专项项目建设指南.docx

附件3: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活页).doc


教务处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4920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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