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 10

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落地,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规定和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有关要求,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专项督查组对有关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一、时间安排

202411月下旬进行,每个单位原则上1个工作日。

二、督查单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总支、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三、人员组成

每个督查组设组长1联络员1组员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由纪委、组织部、巡察办、原巡察组选派人员组成。

四、督查方式和内容

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问卷测评、暗访核实等方式进行督查。

1.整改研究部署情况。党委(总支)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落实,组织专门力量对照问题逐条整改;

2.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总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3.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是否都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整改到位,是否存在久拖不决、空走过场、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

4.整改标本兼治情况。是否做到举一反三,根据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整改,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是否存在空洞建章、盲目立制问题;

5.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6.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7.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督查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强化督查实效。各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督查结束后形成巡察整改督查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反映问题,切实提高督查成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

3.严格责任落实。对督查调研中发现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督查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批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罗鑫,电话:86608066


               郑州轻工业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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