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落地,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学校党委第一轮巡察有关要求,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专项督查组对有关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下旬进行,每个单位原则上1个工作日。
二、督查单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总支、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三、人员组成
每个督查组设组长1人、联络员1人、组员3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由纪委、组织部、巡察办、原巡察组选派人员组成。
四、督查方式和内容
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问卷测评、暗访核实等方式进行督查。
1.整改研究部署情况。党委(党总支)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落实,组织专门力量对照问题逐条整改;
2.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总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3.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是否都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整改到位,是否存在久拖不决、空走过场、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
4.整改标本兼治情况。是否做到举一反三,根据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整改,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是否存在“空洞”建章、“盲目”立制等问题;
5.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6.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7.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督查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2.强化督查实效。各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督查结束后形成巡察整改督查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反映问题,切实提高督查成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
3.严格责任落实。对督查调研中发现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督查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批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罗鑫,电话:86608066
郑州轻工业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