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工程楼407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主要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专题研讨。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以及科级干部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邹娟主持。
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个人自学。会上,副院长金听祥、陈宇慧分别结合“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关内容,深入剖析了近年来教育系统中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典型案例。学院理论中心组成员、科级干部代表何永宁、支部书记代表张百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最后强调,党的工作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把工作纪律贯穿各项工作始终,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担当尽责,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做到学纪、明纪、守纪。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干部要严守生活纪律,以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涵养好作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真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