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4-26   浏览次数: 53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2.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二)条件

河南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 年、2022 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 2023 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jyt.henan.gov.cn/2022/04-25/2438636.html)。

二、面试报名及材料提交

面试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427-54日。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报名信息, 没有按时补充报考学科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学科信息填报可参考附件1

 参加面试考试的人员需以各学院为单位,提交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扫描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以及填写附件2,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428日下午5点之前全部打包发送到教师培训科邮箱jspxk@zzuli.edu.cn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科审核并存档。

三、面试费用及组织实施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 /次,支付宝转账,不接受现金。各单位在报送面试材料时,一并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

我校作为2023年受省教育厅委托高校,自行组织实施我校考生的面试工作,时间暂定在512-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戎璐   联系电话:86608205

 附件.zip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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