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暨第五届“人文艺术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3-21   浏览次数: 1461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号)要求,我校将于3月至8月举办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暨第五届"人文艺术节"系列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丰富的艺术形式和内容,激发学生的爱国意识和家国情怀,提升学生的文化创新能力和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倡导爱国情怀,树立校园新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郁的文化艺术氛围。通过艺术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主题

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本次展演活动将紧密围绕主题,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表演、人文讲座、展览等形式,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胸怀家国的精神面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3月至8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及开展活动阶段(20233-5月):以学院为单位,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报送要求,将参选作品于520日前报送至郑州轻工业大学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办公室(东风校区教一楼110室);

第二阶段:校内评选推荐展演阶段(20235-6月):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将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个类别的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作品举办校内艺术表演类、作品类展演活动;

第三阶段:作品完善及报送阶段(20237-8月):完成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整理、作品录制、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六、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 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可按照学校实践类学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学分认定。

七、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教一楼110室)

联系人:刘玎玎

联系电话:0371-86601905    13526666292

邮箱:yszx@zzuli.edu.cn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


 郑州轻工业大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32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