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3-03-01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3﹞54号),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现就我校“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数据范围

20229-20232月期间,已完成的实习。实习类型包括认知实习(含见习、调查等)、专业实习(含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子实习、生产实习等)、毕业实习。

二、数据报送方法

各专业收集数据并填写“实习监管数据表”(模板参见附件1)和“实习培养方案表”(模板参见附件2),学院系统填报负责人收齐汇总后导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各学院数据填报负责人的平台账号已分配。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3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联系人:吴伟,86608238

附件1 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附件2 实习培养方案模板.xlsx

教务处   

20233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