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省直干部医疗保健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02-15   浏览次数: 163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保健委员会关于更新省直干部保健卡的通知》(豫卫保健〔2022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直干部保健工作,规范干部保健卡管理,河南省卫健委保健局将对省直干部和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一级保健对象:省级干部,享受省级单项医疗待遇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人才。

2.二级保健对象:在职正厅级干部(含一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任期内的高层次B类人才。

3.三级保健对象:在职副厅级干部(含二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社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参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任期内的高层次CD类人才。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2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师资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2房间):

1.    《河南省省直干部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附件1)或《河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zk@zzuli.edu.cn(电子版请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张三-登记表”命名);

2.    《郑州轻工业大学办理省直干部保健卡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zk@zzuli.edu.cn

3.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szk@zzuli.edu.cn(一寸JPG格式证件照,请按照“XX学院-张三”命名);

4.正高级职称人员提交职称证复印件1份,高层次人才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5.离退休人员保健卡的办理由离退休处负责;

6.符合申领条件未申领过保健卡的人员也随本次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同上。若申领后使用过程中遗失、折损,均可在进行变更登记后进行重新申领,请提前与人事处师资科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86608211

 

附件1:河南省省直干部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空表.docx

附件2:河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空表.docx

附件3:郑州轻工业大学办理省直干部保健卡人员汇总表.xls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