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12   浏览次数: 7237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巩固和拓展毫不放松纠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根据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21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三、检查重点

     (一)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检查公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情况,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以更高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

(二)严查歪风陋习。重点发现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督查。

(三)深挖隐形变异。重点发现变通开支报销违规费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私车公养、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改头换面的奢靡问题。

(四)靶向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重点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者以及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严格问题整改。2020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四、检查步骤

1.各单位集中自查。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清单(见附件),认真开展内部自查:一要根据上级纪委要求,集中自查“过一遍”,不留死角、全覆盖;二要针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各单位(部门)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校纪委516室(联系人:吴雨衡,联系方式:86608112),上报材料一律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盖章。

2.纪委监督落实。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结合校内巡察、审计等工作,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每个月确定不同重点,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扎实推进自查工作,自查要从严从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着眼健全制度,做到自查常态化。

2.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部门)要将自查工作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抓实抓细,取得成效,坚决杜绝消极应付、流于形式现象。

3.强化监督执纪。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单位(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的,根据有关精神,不予处理和从轻减轻处理;反之,对不认真自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和老问题重复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附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检查、自查内容清单.pdf

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