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外管理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0-07-18   浏览次数: 1158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外管理资金自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单位账外管理资金自查表》(附件1)做好如下工作:

1、对本单位进行全面、严格自查,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2、根据自查结果如实、准确填报《单位账外管理资金自查表》。

3、签署《单位账外管理资金自查承诺书》(附件2)。

4、724日前将《单位账外管理资金自查表》和《单位账外管理资金自查承诺书》交到财务处(地址:科学校区后勤楼201-1办公室;联系人:元老师;联系电话:866082268660822713526614368)。

学校纪委、审计处、财务处将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及自查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纪 委

审计处

财务处

2020717

郑州轻工业大学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账外管理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docx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