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废旧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8-05-21   浏览次数: 796

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郑州轻工业学院废旧资产公开处置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校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已将拟报废国有资产报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现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和处置。

通用专用设备类,主要包括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及其他实验设备;家具用具类,主要包括桌、椅等家具。

二、资质要求

1.标人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回收”或“电器回收”等字样。

4.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521日至523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201

(二)踏勘时间及地点

2018524日上午10:00--11:00  科学校区

201852415:30--17:00  东风校区

)竞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525日上午9:00开标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109

四、竞标、定标

1.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

2.竞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3.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4.出现相同高标时,采取现场继续暗标方式进行竞标,直至竞标成功

5.竞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在会议后全额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①中标而不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自然人、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扰乱开标秩序者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竞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

4.中标单位必须依照提供的处置清单进行废旧资产回收,清单以外的其它学校财产不得动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63556013

联系人:葛老师   王老师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52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