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废旧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8-21   浏览次数: 477

 

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工作安排,现就郑州轻工业学院废旧资产公开处置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校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已将拟报废国有资产报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现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和处置。

通用专用设备类,主要包括打印机、计算机、空调、车床、变压器、电视机、冰箱及其他实验设备;家具用具类,包括桌、柜等部分家具。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经商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包段内如包含变压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计算机等,则竞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电器”等字样。

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821日至823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201

(二)竞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824日上午9:00开标

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校区东二楼201

四、竞标、定标

1、本次竞标采取暗标方式;

2、竞标价格最高者中标;

3、竞标价格精确到元;

4、出现相同高标时,采取现场继续暗标方式进行竞标,直至竞标成功。

5、竞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处置任务后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在会议后全额无息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竞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部分扣除:①中标而不与我校签订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自然人、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本次资产处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扰乱开标秩序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竞标资格。

4、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

5、中标单位必须依照提供的处置清单进行废旧的资产回收,清单以外的其它学校财产不得动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6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63556013

联系人:王老师    海老师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8月2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