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划科学校区暖气费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7-04   浏览次数: 1110

1、本次扣暖气费的住户为科学校区公寓,天数115天。

2、暖气费扣划方式。在工商银行发放工资的教职工,采用先发后扣的方式,即先发放7月份工资,发放完7月份工资后,再由工商银行当天从工资卡中代扣应缴纳的暖气费。在中信银行发放工资教职工的暖气费仍采用由学校代扣方式直接从7月份工资中扣除,中信银行扣划中有个别老师不够扣剩余部分将从8月工资中扣划。

3、在工行扣划使用学校的扣划学费系统,扣划暖气费显示的是扣划学费。

特此说明。

咨询电话:63556073谢老师(后勤) 63556822 李老师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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