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豫高纪〔2017〕5号)要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豫纪办发〔2017〕14号)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两项清理”工作。
各党组织于2017年5月4日17:00前将纸质统计表、汇总表(表1-4)及专题工作情况报告报纪委办公室(办公楼408),电子版发送至纪委邮箱jiwei@zzuli.edu.cn。纸质材料需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附件一:豫高纪〔2017〕5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1-4.doc
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