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制定要求
1.教学单位组织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示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修业年限、授予学位等内容,结合本学科专业特色,制定培养方案。
2.制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总学分、总学时,每学期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
3.各专业需要制定并提交的是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中的附件7《郑州轻工业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含其中的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开设课程(环节)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附件5《郑州轻工业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发展课程平台》。
4.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开设课程(环节)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均提供有模板,参见指导意见中的工作指南。各专业要在模板上填写,不要改变文字和表格的格式及所带公式。
①各专业应当明确列出3-5个具体的本专业预期学生在毕业5年左右应达到具体的培养目标。
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必须有若干条明确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对培养目标有明确支撑。构建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
③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环节)应当与毕业要求相互对应,构建对应关系矩阵(样表见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中的附件10,表中“H”表示关联度最高,“M”表示关联度中等,“L”表示关联度较低。工程认证专业须用权重表示关联程度)。每一项毕业要求需要有2-4门课程强支撑。
5.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年课程应当相同,从第二学年开始专业培养阶段。
6.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课程结构比例表要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里的实际数据填写,各项比例要求与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中的附件2一致或相近。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根据培养方案进程表实际数据填写。
7.对于培养方案进程表,在对应课程平台里填写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理论、实验、上机、课外学时数,对应学期的周学时数,选择是不是考试课,开课单位。集中实践环节要在对应学期填写周数。其他不用填写,由表格自动计算。表格所留行数不够可以增加。
8.人文社科课程平台、公共基础课程平台课程编号由学校在后期统一编入。其他平台课程的编号,根据指导意见进行编号,课程的学时、学分、开出单位、课程性质等信息和2013版内容不完全相同者,需要重新进行编号。
9.遵循按学科归口原则确定开课单位。人文社科课程平台、公共基础课程平台课程的开课单位全部由学校确定。对于开课单位不明确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出意见,学校决定开课单位。
10.根据我校师资情况,原则上下述课程开设学期要求如下:
课程 | 开课单位 | 开设学期 | 开设学院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思政部 | 第三学期 | 机电、艺设、计算机、经管、外语、软件、国教(艺术)、建工 |
第四学期 | 电气、食工、化工、物理、数学、政法、国教(不含艺术)、体育、能动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三学期 | 电气、食工、化工、物理、数学、政法、国教(不含艺术)、体育、建工 |
第四学期 | 机电、艺设、计算机、经管、外语、软件、国教(艺术)、能动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学生处 | 第二学期 | 电气、机电、艺设、食工、化工、计算机、建工 |
第三学期 | 外语、数学、物理、国教、体育、经管、政法、软件、能动 |
11.其他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开课学期要先与开课单位沟通后填写。
1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可到禹州校区进行。
二、时间进程
(一)学院制定
2017年3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提交到教学科。
(二)学校论证
2017年4月7日前,学校抽查专业参加校内论证,被抽查专业进行答辩,依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
2017年4月21日前,学校抽查专业参加校外论证,被抽查专业依据论证意见进行修改。
2017年4月28日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
(三)印发实施
2017年5月5日前,印发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开始实施。
三、其它
请各单位于3月24日17:00前,将教学负责人签字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含附表)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自主发展课程平台课程情况报送到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到jxknew@zzuli.edu.cn。
联系人:陈相汝、王国华,电话:86609659、63556884。
附件: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rar
教务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