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9-12   浏览次数: 761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请下列新进教工915号前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23房间。否则,无法办理公积金手续。

部门

姓名

食工学院

周晓微

计算机学院

孟牒

计算机

李志刚

电气学院

殷婧

电气学院

伊然

电气学院

曾黎

科技处

王云

学报

王晓波

经管学院

任艳丽

经管学院

郑琦

能动学院

王霄

能动学院

赵红

材化学院

赵建国

材化学院

张果

艺术设计学院

许晶

国际教育学院

韩笑

软件学院

寇誉元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