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经与东风路公安分局协商,我校科学校区未落户师生可以落户到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5号)。为方便师生办理落户手续,保卫处户籍室将对材料进行预先审核,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6月15日8:00—6月16日12:00
二、审核地点:东风校区东六楼305室
三、提供材料清单:
1.新进教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人事处接收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
前期已经到保卫处户籍室填表审核过的教师请于6月16日13:00后自行到东风路公安分局户籍室(园田路与文劳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东风路公安分局户籍室工作时间为9:00—12:00,13:00—17:00。
2.调入教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工作调令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人事处接收证明原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4.新生儿入集体户口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咨询电话:段老师 63556370
保卫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