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启用新版学位证书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16-03-04   浏览次数: 61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从201611日起自主设计、制作和颁发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本着符合国内外通行做法,同时应包含郑州轻工业学院元素,能够彰显郑州轻工业学院形象和特色的原则,学位办在借鉴兄弟院校经验作法、初步征集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委托设计公司设计了我校的学位证书方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611日起正式启用。

    新版学位证书,采用横版标准A4尺寸,按学位层次分为硕士、学士二级,分别采用“硕士红”、“学士蓝”进行颜色区分。证书正上方中央是我校图案(红色烫金),正文部分为学位证书类别名称以及正文、照片、落款等信息正文由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科专业名称、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等必要的学位信息组成,右侧为学位获得者彩色两寸照片,落款为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底部是学位获得者编号和学位授予日期证书底纹采用我校徽中两只飞哺和反哺的飞鸟形象作为底图防伪图案,边框中也加入学校徽标元素校徽暗影采用荧光油墨单独印刷,对光可见证书用纸为专用防伪水印纸,采用先进的无色荧光油墨印刷技术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