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交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12-18   浏览次数: 4290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交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款对象

已交纳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集资报名费的教职工

二、交款时间

201617~118(公休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交款金额

1A户型:17万元

2B户型:15万元

3C户型:11万元

ABC户型本次交款金额=房款总金额×80%报名费。

四、交款方式

(一)刷卡交款

直接到财务处(东风校区东二楼一楼126房间)刷卡交款。凡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使用。刷卡后,财务处直接开具收据。财务处不收现金。

(二)银行交款

去银行交款,交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姓名必须为集资人,不得填写代办人姓名,务必凭银行打印、盖章后的交款单到财务处换开交款收据。凭财务处开具的收据作为交费依据,银行交款单不作为交费依据。

单位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支东分

银行账号:1702221709024910185

    址:东风校区教学区对面

五、其他事宜

(一)按照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要求,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对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在以上规定交款时间内,未按时足额交纳房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二期)集资资格。

(三)ABC户型以报名申请为准。

(四)请各单位提前通知本单位应交款人员,并相互转告,及时交纳房款。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1217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