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2-28   浏览次数: 506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派遣证原件或者调函原件,与35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会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李玉华 杨华(软件学院)谢罗刚(物理学院)闫丽云(建工学院)王光路 邵化 贾学伟(食工学院)

王华(计算机学院)王津(外国语学院)马永鹏(材化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5-2-28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