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10月17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会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尹亚领(能动学院)张勇(食工学院)肖元华(化工学院)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