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郑州轻工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印发,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0日起执行,请各单位及时到东二楼121房间(会计科)领取。
财务处
二0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