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自查和综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9-25   浏览次数: 39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全省各高校及所属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并于10月中旬基本完成。为做好我校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和综合评价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撰写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并按照《学校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见附件)所列内容,逐项开展对照自查,整理相关档案和实证资料、撰写活动总结。各单位对照自查工作要在930日前完成,并于1010日前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和《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送至学校活动办(办公楼315房间,电话:63556900),并发电子版到活动办邮箱(zzulihdb315@126.com)。学校将适时对二级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开展群众评判工作,并对各单位对照自查情况及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综合评价。

附件:学校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评价对照自查表.doc

校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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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