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9-11   浏览次数: 574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与912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否则,会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部门 姓名
电气学院 邱洪波
电气学院 孙军伟
电气学院 张吉涛
电气学院 黄渐强
机电学院 聂晶
化工学院 王利霞
化工学院 方华
化工学院 樊凯奇
化工学院 王诗文
化工学院 王瑞娟
化工学院 高可政
化工学院 牛庆媛
化工学院 韩光鲁
化工学院 张肖静
食工学院 张静涛
食工学院 郑燕
食工学院 闫溢哲
食工学院 张志平
食工学院 梁淼
食工学院 叶建斌
食工学院 黄申
食工学院 韩丽
食工学院 贺远
计算机学院 张静
计算机学院 蒋斌
计算机学院 张俊松
计算机学院 孟颍辉
经管学院 田珍
经管学院 刘君
经管学院 韩珂
经管学院 徐明霞
经管学院 曹志宏
经管学院 乔永波
经管学院 张婷玉
数学系 王明
物理系 耿利杰
外语系 范阳阳
思政部 聂海杰
思政部 张卫
软件学院 谷培培
软件学院 郑倩
软件学院 孙海燕
软件学院 张玲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4-9-1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