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河南省国库支付管理局电话通知:请各预算单位遵照河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程序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审批、采购、签订合同等环节工作完成后,要将相关资料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以便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指导。凡是未进行备案的项目,河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管理局一律不予支付款项。
为此,请校内政府采购相关执行部门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培训资料》,并遵照执行。
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其他要求见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系统公告》栏目。
点击查看《河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培训资料》.doc
财务处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