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培训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07-02   浏览次数: 334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管理,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培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对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培训进行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正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并到学校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备案登记。

  2. 《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学校财务处备案后,于7月6日下午6点前报至继续教育学院(东五楼104)。

  3. 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培训班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和第十一条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学校名义擅自举办各类培训班。对违规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单位,学校将严厉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属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申请表申请表.docx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14年7月2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