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借用公款应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核销借款。逾期不还的,单位将扣除借款人工资、酬金冲抵借款。拖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下老师的借款已经逾期,请及时办理报账或归还借款。否则,将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凡有借款未还的老师,请及时办理报账或归还借款,您的个人借款信息可以从校园网门户网站中查询。
财务处
2014年6月18日
借款逾期人员名单
沈高峰 王晓辉 苏春瞳 王治 李和畅 李一浩 黄志勇 黄莉伟 李刚森
陈建斌 崔伟 崔玮 刁智华 丁莉芬 丁伟 张强(指挥部)关宏波 郭丽 郭祥远 胡东华 胡群 贾晓春 康国磊 李郑生 刘东亮 刘洋 罗国富 孟洁 孟祥辰 石立江 司艳红 孙君曼 孙炜 谭俊超 王东 王吉中 王建东 闫铨钊 吴迪 吴岭第 吴诗德 肖博 谢冰 闫福丰 闫宇豪 杨承梁 杨小亮 杨学鹏 杨雪鹏 姚纯静 尹晖 袁婕 张成贵 张利新 张明 张世涛 张晓峰 张笑楠 张玉杰 张真真 赵建波
借款逾期名单持续减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