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5月30号前交到财务处东二楼132房间,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邢红萍(经管)侯俊剑(机电)钱晓亮(电气)徐粉(化工)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