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校接到多起校园内因养(遛)狗及其它宠物扰人的投诉,在校园治安巡逻中也发现放狗、遛狗及其它宠物现象。为维护校园公共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预防、控制疾病传播,营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现就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宿舍区)禁止养(遛)狗及其它宠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园内为犬类及其它宠物禁养禁放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养(遛)狗及其它宠物;
2、严禁外来人员携带犬只和其他宠物进入校园;
3、有在校区内养狗或其它宠物者必须在5月20日前自行将狗或其它宠物处理;
4、5月20日后保卫处将会同东风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对校内流窜的犬只和其他宠物进行处理;
5、在校师生如有发现校内有养(遛)狗、无主狗或其它宠物出入等现象,及时举报,校园举报电话:63624110
希望全校各单位予以重视,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杜绝宠物伤人事件发生,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