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保证校园安全和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创建优良的教学环境和工作、生活秩序,现就门卫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来我校的外单位人员及车辆,必须在我院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方能进入我校;外来社会闲散人员及车辆严禁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车辆进入校园,凭校园一卡通或轻院车辆通行证、工作证出入校门,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三、车辆拉运货物,人员携带物品离开我院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或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出校,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保卫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