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经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排序情况(第三榜)进行公示(东风校区主干道西侧宣传栏、家属区公告栏及科学校区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
郑州轻工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代章)
2013年6月17日
备注:
1、定于2013年6月18日下午4:30在东风校区东二楼206室点房(以2013年6月17日第三榜排序为准进行点房)。
2、点房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因公出差,代理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不能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
3、在规定时间内,连续点名三次,申请人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点房结束后,申请人持交款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租赁保证金,凭财务处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后勤保障处(东风校区东二楼206室)领取住房钥匙及入住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