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以东风路和伊河路生活区腾空房源作为引进博士周转住房,现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校外引进的已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请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时间:2013年5月9日~14日(公休日除外)
(二)符合入住条件人员需交验以下材料:
1、申请表(收原件);
2、博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授、副教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校聘教授、副教授聘任时间证明(人事处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配偶住房调查表(原件)。
申请材料经所在院(系、部、处)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证书复印件交后勤保障处综合科(东二楼二楼206房间),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63557388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表》
附件.doc
郑州轻工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代章)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