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05年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定于2005年11月1日至13日进行,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提早准备,在保证我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安排好此次测试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在附件中。
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应当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自选相应的试讲内容,参加测试时不得提出更改要求。参加测试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原件请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
2、与试讲内容相对应的1本教材;
3、试讲内容教案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材料的,不予安排测试,后果自负。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试讲(含说课)和答辩。
1、面试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其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试讲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其中,说课主要是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主要是测试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面试、试讲、答辩总时间一般为25分钟,其中,测试对象面试、试讲20分钟,答辩及学科组成员随机提问5分钟。学科组专家也可根据测试任务要求和测试对象实际情况灵活把握。
4、具体程序
(1)面试。测试开始时,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
(2)说课、试讲。测试对象就本人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然后开始试讲。
(3)答辩。试讲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学科组成员也可随机提问。
三、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未按照规定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测试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受测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进入测试场所参加测试。
根据相近原则,此次测试共设立21个学科组,请根据本人申请任教学科隶属学科组情况,到相应学科组参加测试。
1、中文组:包括语言学(中文)、文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4个学科;
2、数学组:包括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和统计学等3个学科;
3、外语组:语言学(外语)
4、政治组:包括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学等4个学科;
5、教体史地组:包括教育学(含心理学)、体育科学、地球科学、历史学和考古学等5个学科;
6、理化组: 包括物理学、力学、化学和化学工程等4个学科;
7、生物学组:包括生物学、农学、林学和水产学等4个学科;
8、法学组;
9、管理学1组;
10、管理学2组;
11、经济学组;
12、艺术学组;
13、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学组;
14、计算机科学技术1组;
15、计算机科学技术2组;
16、工程1组:包括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测绘科学技术、材料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和安全科学技术等8个学科;
17、工程2组:包括纺织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和食品科学技术等3个学科;
18、工程3组:包括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和能源科学技术等3个学科;
19、基础医学组: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等2个学科;
20、临床医学组;
21、中医、兽医组:包括中医与中药学、药学和畜牧、兽医科学等3个学科。
四、测试时间: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上午08:20--12:00,下午14:20--16:00。
五、测试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6677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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