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上级部门通知,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
2006年11月4日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我校在职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外,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经所在部门研究同意后,出具书面报考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2006年4月30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缴纳考务费、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共计55元。
人 事 处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