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6〕283号)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及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请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岗位设置和候选人推荐工作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38号,见附件)精神执行,对于从省外、海外引进的人员,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单独申报。
二、本年度省教育厅拟在全省高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30个。我校符合设置省级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要积极申报省级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岗位数量不限。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候选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就特别突出且确属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突破55周岁。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参阅《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实施。申请设置省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需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推荐省特聘教授候选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推荐材料(科研奖励证书、国家级科研项目批准立项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背景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特聘教授候选人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海外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时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报告和上述材料(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15份,背景材料一式2份)于5月25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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