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近期将对我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请各教学单位、处室、附属单位对所属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见附表),于2006年9月6日前将统计结果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