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6]671号)的要求,现开始200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认真把握人选条件,把那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河南省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每单位限报2人,由学校评审后向教育厅推荐。已获得过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
请各单位于11月6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10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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