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2006年度工资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拟开展个人选择何职务(或职称)进行工资套改以及第二次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个人信息核实
各单位务必要求教职工本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信息表》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有异议或无异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二、选择套改职务(职称)
1、教职工在《工资套改选择职务/职称表》中填写按何职务(或职称)套改本次工资,并签字。如图所示:
姓名 | 现任职务 (职称) | 现任职务任职时间 | 文字注明按何职务(职称)套改 | 本人签字 |
何职务 | 何职称 |
XXX | 讲师 | 2000.05 | | 讲师 | XXX |
XXX | 七级职员(正科) | 1998.07 | 正科 | | XXX |
2、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套改,并签字。如图所示:
姓名 | 现任职务 (职称) | 现任职务任职时间 | 文字注明按何职务(职称)套改 | 本人签字 |
何职务 | 何职称 |
XXX | 七级职员(正科) 副教授 | 1993.06 2000.05 | | 副教授 | XXX |
三、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1月17日(本周五)前将信息核对结果和选择工资套改情况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备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信息表》及《工资套改选择职务/职称表》已发至各单位电子信箱,请及时查收。
人事处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