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各院(系、部)、机关(教辅、附属)、后勤和校产等单位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对全院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各部门任期目标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以及系部考核专家组、机关(教辅、附属)部门考核专家组、后勤(校医院)、校产单位考核专家组,分别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系部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年度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系部年度考核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部负责其他部门年度考核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考核内容
1、机关(教辅、附属)部门考核内容以学校任期考核办法的规定为准。
2、系部、后勤和校产单位考核内容以学校下达目标任务书的规定为准。
3、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1、系部、机关(教辅、附属)部门、后勤单位考核按学年进行,即从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2、校产单位考核按会计年度进行,即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既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部门和单位考核办法按《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教辅、附属)部门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服务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办产业任期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考核办法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部门和单位考核
(1)自评总结。被考核单位要按照相关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规定,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考核目标要求,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实事求是地总结自评。
(2)核实报告(统计数据)。系部工作总结(含考核表)上报人事处;机关(教辅、附属)部门工作总结报组织部;后勤服务单位协议履行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后勤保障处;校产单位工作总结报财务处。有关职能部门对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工作自评总结及数据一旦上报后不能随意更改,以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3)专家组考核。考核专家组对被考核单位的自评结果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初步考核结论。
(4)确定考核等级。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专家组推荐的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学校党委会批准。
2、教职工年度考核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本基层单位进行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院(系、部、处、室)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并提出下年度聘任意见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结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考核时间安排
1、部门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5日前,被考核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进行总结,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上报相关部门。
(2)12月6日―8日,由有关职能部门对自评内容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被单位反馈核对情况。
(3)12月9日―14日,学校召开目标完成情况述职会,由考核部门和单位汇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专家组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讲评,同时进行测评。学校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结果,形成考核结论。
(4)12月15日―19日,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专家组推荐的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
(5)12月22日前,校长办公会审议考核结果,报校党委批准。
2、个人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5日前,个人总结。
(2)12月6日―12日,公开述职。
(3)12月13日―18日,部门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
(4)12月22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上报人事厅。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0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