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6]736号)的要求,现开始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或省级“555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拔程序:
各院系按照上述要求从具备条件的人选中择优推荐,每单位限报一人。推荐单位要切实考虑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确定人选名单后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或http://www.hadoe.edu.cn及《教育时报》上公示,入选人员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3份。
1、样表见附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数字序号分节。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复印件1套。
(四)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五)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表格请使用计算机打印。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
五、截止日期
2006年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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