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完成教职工薪级工资晋升和离休干部生活补贴调整工作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9-03-11   浏览次数: 131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6]7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调整生活补贴标准审核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校已顺利完成教职工薪级工资晋升和调整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工作。
    此次全校共有1522人符合薪级工资晋升的条件,晋薪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45位离休干部及6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符合调整生活补贴标准的条件,调整时间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目前,人事处已把有关审批结果转交财务处。
 
 
人事处
2009.3.1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