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05年寒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元月15日放假(14日19:00后方可离校),2月20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正式上课,补考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教师、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为了做好评估相关工作,学校决定机关及教辅部门推迟两周放假,假期自元月2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到所在单位报到上班。各院(系、部)等教学单位元月22日至2月17日放假,2月18日到各院(系、部)报到。机关、教辅部门及各院(系、部)要利用放假前这段时间认真做好评估相关工作。
3、在岗工人:实行轮休,时间为两周,在保证评估及其它必需工作前提下,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为了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和处理好假期事务,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并将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于元月20日前交人事处备案后报校办。
三、加强安全工作
1、各单位寒假安全值班人员名单于元月20日前交保卫处。
2、为维护安全,门卫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准商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外来公务人员要严格登记。
3、保卫人员应对各部门进行巡逻检查,特别要加强夜间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校总值班室。
4、各院(系)要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后勤部门在假期中要认真做好留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并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电话:3556001 3932273
校长办公室
2005年元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