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居住条件,学校决定以腾空房源作为博士周转住房,现将申请博士周转住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与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2、本人或配偶在郑州市区无住房(现住房界定见附件一);
注:若本人或配偶在校内有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合计50m2 以下者,可以申请本次周转住房,但原住房必须交回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4日―5月18日上午12: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处综合科(西四楼103房间)
电 话:63557388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收原件);
2、博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授、副教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校聘教授、副教授聘任时间证明(人事处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表(收原件)
附件:1、现有住房认定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住房申请表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
高层次人才住房工作小组(代章)
2012年5月14日
《2012年博士周转住房表格》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