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02-10   浏览次数: 3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2009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计划申请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验收方式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项目,以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专家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以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计划申请书
    (二)《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项目尚未通过鉴定,需评价技术水平的请提供查新报告。
    计划申请书(项目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部分复印件)和《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可装订为一本。
    三、材料报送
    (一)2009年度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设计我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均需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填写上报《验收报告》。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查,并于2012年3月26日前报科技处。杰出人才项目纸质稿一式8份,杰出青年项目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稿。
       四、验收意见
    通过验收活动,验收组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由“办公室”审定后批复。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获资助者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文件资料后,可重新提出验收申请,若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附件:点击下载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验收所需材料                                         
 
                                           科技处
                               2012年2月10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