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1-06-22   浏览次数: 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7号)文件精神,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和申请认定三个阶段。现将我校201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第一阶段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严格限定为我校在职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各教学单位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参加此次报名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6月24日中午12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对象类别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本科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对于按第二类、第三类报名认定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持有二级乙等(含)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河南省在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使用“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表格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发送至师资科邮箱),不进行网上报名。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准备以下事项:
  ①“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步骤按照“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站http://jszg.haedu.gov.cn/)执行。
  ②各单位制作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表格见附件,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应交纳,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交。
  ③照片采集:电子照片采集工作将下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三类报名对象请务必在6月24日前网上报名成功(否则无法进行照片采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后果由本人承担。
  ④教育理论培训:按照学校新进教师岗位培训的要求,新进教师(博士学位人员除外)均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培训。由院(直属系)统一填写并上报纸质版2011年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同时还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培训费用:480元/人;教材、资料费用:120元/套。
 
  (联系人:张焕君        联系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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