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我院后勤服务督导工作,确保后勤服务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学院研究,颁布《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服务督导工作条例》(具体内容见公文管理),望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后勤保障处
200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