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定于2004年9月26日上午11点―11点30分对校医院东侧水塔实施向北方向定向爆破,在此时段内,水塔周围房屋内禁止留人(后勤集团办公楼、理发店、商店、澡堂、开水房、锅炉房、校医院、保卫处、配电所、物理楼东侧等);在100米警戒范围内禁止行人通行和停留。
特此公告!
后勤保障处
保卫处
2004年9月23日